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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加强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设施运行监管助力抗疫工作

浙江建设 2022-05-18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要求全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严格按照AAA标准(最高等级),加强运行监管,做好危险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工作。截至目前未出现一起生活垃圾病毒面源传播和二次污染事件,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保障处置无害化  绍兴一向以来就非常重视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设施无害化运行工作。通过高起点设计、高标准整改、高要求保障、高质量运行、高效能监管,绍兴市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设施无害化处置水平再上台阶,在全省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设施无害化评定中,我市5家垃圾焚烧厂和填埋场全部达到生活垃圾处置设施无害化AA级及以上标准。同时,绍兴市也是新标准执行后首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达到AAA级标准的2个地市之一,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强化工况监管
  高温焚烧。焚烧厂进一步加强危险生活垃圾协同焚烧处理期间的技术管理,做到全程防控、科学监管,确保全程无害化。通过保障垃圾池负压水平,确保垃圾池内空气不外溢;优化燃烧工况,确保炉膛温度在>850℃~1000℃间运行,保障热灼减率≤3%。

  达标排放。焚烧过程产生的烟气经由“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高速旋转雾化反应器)+干法(消石灰)+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组合式工艺高效净化,且针对危险生活垃圾处置特点,调整环保耗材使用量,确保烟气各项指标优于标准要求排放。


  建立“日报表”制度。疫情期间,对每日垃圾入厂(场)量、消杀结果、焚烧工况以及环保达标等进行详细记录,所有资料及时收集整理,归卷建档,并按要求上报。





规范处置危险生活垃圾
  突出重点防控。1月28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市分类办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并会同市公用集团制定《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期间疑似受污染生活垃圾应急处置的实施方案》,加强危险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工作。按照“五定”工作法——定点收集、定向运输、定人管理、定时处置、定炉焚烧,由专人专车运至指定焚烧厂,焚烧厂已设置隔离的专门卸载区域,安排专门卸车作业人员,优先安排入炉焚烧,尽可能缩短暂存时间,做到随到随处置。截止到2月20日,绍兴全市累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138080.59吨,危险生垃圾245.23吨(再生能源焚烧厂233.2吨,诸暨八方焚烧厂12.03吨)。
  加强安全防护。对专门处理集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点生活垃圾的装卸、堆放区域,要求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做好消杀防疫工作;对一线处置作业人员,要求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穿戴防护服进行操作。(省分类办 供稿 编辑 蔡璟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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